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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寄,因为国际邮寄禁品没有限制邮寄香烟。 国际禁寄物品范围:
1、 鲜肉、水果、蔬菜等易腐烂的物品;
2、 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生漆、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3、 粉末状物品 (不论何种颜色) 、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膏状物(如牙膏等)、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
4、 没有国家音像出版社证明的音像制品(含CD、VCD)、刀具、砖块、沙石、带气火机等;
5、 对环境构成污染的各种工业废料;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化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
6、 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7、 烟、酒、糖、红木;
8、 任何药品、名贵药材等;
9、 LED(发光二极管芯片)、IC(集成电路)、二极管、三极管、线路板、电路板、钻咀、机械设备及零件、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手机、手表、摄像机、医疗设备、电动工具、化工产品等;
10、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香烟运输是有严格限制的,不管是香烟还是雪茄,在国内,每件快递最多只能寄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两条(400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规定处罚。
在处罚方式上:无准运证、超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自运卷烟的,处以违法烟价值20%——50%的罚款。
香烟邮寄数量限制原因是烟草局不允许异地售卖,为了防止异地销售,限制每人的单份邮递品,只能寄两条。
同一部门当天收取的发往同一目的站的香烟条数必须小于10条,且同一发货人当天托运香烟条数必须小于10条。快递:同一发货人不得在当天寄2条以上,不含2条,且同一部门当天收取的发往同一目的站的香烟条数必须小于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