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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不同的国家而定。比如安哥拉,你买了东西,必须让别人给你贴一个标签,这样你才能带回国,否则中途查到,会认为你没有付钱就给你没收了。
另外,可能买lv这些大牌要单独交税吧,这个我不太清楚。在国外买的东西,你付款的时候,税已经包含在里面了,不需要单独交税。税你可以在收银单上看到,到底是多少,
国际快递,国际物流公司
1 EMS
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大国企。
EMS的优势:
a.可以寄的东西种类最多,清关能力强。优势产品:食品(肉类需要商业化包装,最好不要超过3KG。香肠类不可以),化妆品(膏体、霜体、乳液类、面膜都可以,纯液体不可以),一线品牌服装、包、鞋子、首饰(主要是国际大品牌包括复刻),香烟(被查到需要交税,2条大概200多刀),茶叶和咖啡。
b.不会按照货物的体积收费(长宽高不要超过120CM),适合走体积大,重量轻的货物。例如外卖箱、收纳箱、枕头、睡袋这些产品。
EMS的劣势:
a.不可以寄带电池的产品(带电池的产品可以寄澳洲专线、DHL,纯电池产品、移动电源可以寄UPS)。
b.每单产品重量不可以超过30KG,每单产品只能打包成一箱,多箱货就要分多票快递。
c.运费比商业快递高一些
d.时效也要比商业快递慢,偶尔国内外节假日会抽风(因为国企节假日都放假的。。。)。
第一次出国旅游,可能会买很多衣服、化妆品之类的回国,一般超过5000元部分交税,具体如下:
中国海关是要缴税的。现在规定是超出5000的部分纳税,税率每个地方不一样。带出去的东西关口应该有记录。除开带出去的,当时出境时没登记的现在带回国的都要征税。只要出境时没登记的现在都要征关税。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新的自用名牌包、衣服、化妆品带回国,正常情况下都要交税的,因为上面有吊牌,这样海关就会当做是商品,按商品来处理肯定就要交税。
中国海关关于游客携带物品出入境的规定:
凡携带任何物品入中国均要申报及接受海关人员的检查。旅游不可以为他人携带任何物品过关。
1、香烟/雪茄/烟草
入境 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 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
出境 四匣烟草物品;
2、含酒精饮料入境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二瓶酒精饮料(0.75公斤);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瓶酒精饮料(0.75公斤);
3、中药及成药出境每人最多可携带三百元的药物到外国; 每人最多可携带一百五十元的药物到香港和澳门; 严禁携带超过限量的药物入境;
4、礼物 入境 适量香水(自用);
5、黄金、银器及装饰品;入境不可超过五十克;出境凡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所有黄金,银器及装饰品一律不准出口;
6、文物出境 凡出口的文物均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许可才能出境;
7、电子器材 入境 下列任何一件器材:相机,手提录音机,手提电影摄影机,手提摄录机,手提电脑;
8、严禁物品 入境 任何枪械,军火及爆炸易燃物品;伪钞/股票; 任何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道德有影响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有毒物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其他毒品;任何可能传染疾病的动物、植物和物品;出境 任何禁止入口物品;任何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文物;濒临绝种的动物,植物(包括标本、种子)。
综上所述:带衣服、化妆品回国,一般最多可带价值不超过¥5000元物品。超过¥5000元物品带回来国内就要征税。税率视乎品带价值而定。电子产品、手提电脑一般打税20%。超过中国海关的标准,就要征税了,上限是5000元人民币就要征税。
从深圳(大陆)口岸入境烟酒规定:(以量衡量) 1.烟每人400支及以下免税入境,多带400支征税入境,共超过800支及以上不得入境,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0.5元/支,税率50%,也就是关税一支两毛五分钱,雪茄另计 2.酒每人1500毫升免税入境,多带1500毫升征税入境,共超过3000毫升及以上不得入境,酒的完税价格视不同的制作工艺有所不同,其中关税最贵的是酿造酒(你说的路易十三应该应该就是这类),每750毫升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500元,税率50%,关税为250元,不足750ml的包装按750毫升算。 这里指的是大陆海关,和香港完全不同,由于一国两制的原因,进出香港关境要以香港海关的公告为准。
第一次出国旅游,可能会买很多衣服、化妆品之类的回国,一般超过5000元部分交税,具体如下:中国海关是要缴税的。现在规定是超出5000的部分纳税,税率每个地方不一样。带出去的东西关口应该有记录。除开带出去的,当时出境时没登记的现在带回国的都要征税。只要出境时没登记的现在都要征关税。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手机:150元/台手提电脑:1000元/台台式机主机:400元/台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数码相机:400元/台奶粉、咖啡、茶:20元/kgMP3: 20元/台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U盘:20元/个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新的自用名牌包、衣服、化妆品带回国,正常情况下都要交税的,因为上面有吊牌,这样海关就会当做是商品,按商品来处理肯定就要交税。中国海关关于游客携带物品出入境的规定:凡携带任何物品入中国均要申报及接受海关人员的检查。旅游不可以为他人携带任何物品过关。1、香烟/雪茄/烟草入境 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 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出境 四匣烟草物品;2、含酒精饮料入境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二瓶酒精饮料(0.75公斤);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瓶酒精饮料(0.75公斤);3、中药及成药出境每人最多可携带三百元的药物到外国; 每人最多可携带一百五十元的药物到香港和澳门; 严禁携带超过限量的药物入境;4、礼物 入境 适量香水(自用);5、黄金、银器及装饰品;入境不可超过五十克;出境凡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所有黄金,银器及装饰品一律不准出口;6、文物出境 凡出口的文物均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许可才能出境;7、电子器材 入境 下列任何一件器材:相机,手提录音机,手提电影摄影机,手提摄录机,手提电脑;8、严禁物品 入境 任何枪械,军火及爆炸易燃物品;伪钞/股票; 任何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道德有影响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有毒物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其他毒品;任何可能传染疾病的动物、植物和物品;出境 任何禁止入口物品;任何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文物;濒临绝种的动物,植物(包括标本、种子)。综上所述:带衣服、化妆品回国,一般最多可带价值不超过¥5000元物品。超过¥5000元物品带回来国内就要征税。税率视乎品带价值而定。电子产品、手提电脑一般打税20%。超过中国海关的标准,就要征税了,上限是5000元人民币就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