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池类货物,电池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磁场电信号,会干扰航空安全,属于航空限制运输物品,但又不是违禁品,可以运输,但是需要有特别的程序。
2、液体,膏体,粉末等不稳定物品,此类物品在航空过程是极度容易汽化,发热从而产生物理爆炸的,也是属于航空限制运输物品。
3、各类名牌物品,奢侈品,此类物品多涉及侵权等法律纠纷。防产地写有mikeinxx国家物品,及仿造名牌都属于法律侵权物品。
4、磁性物品,带有磁性的物品会在高速的飞行中很容易产生电磁波,或是本身磁场会干扰磁场形象航空信号,属于航空安全物品。
5、各类食物,药物等,此类物品涉及生物入侵,国际运输需要经过检疫证明,如不经检疫证明则可能属于敏感货物。
6、光盘,CD等,对目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或涉及国际机密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7、金银,贵重艺术品等,贵重物品容易造成失窃,偷盗,抢劫等。
一般货物空运计费标准如下: 当一批货物没有特种货物运价,也没有可适用的等级运价,就必须使用一般货物运价。
一般货物运价适用于承运一般的货物,以45公斤为划分点,45公斤以上的一般货物运价较45公斤以下的一般货物运价为低。
在世界上的许多地区对更高的重量点又进一步公布更低的运价。如100公斤、200公斤、300公斤,甚至1500公斤等各栏运价。
当一个较高的起码重量能提供较低的运费时,则可使用较高的起码重量作为计费重量。
这个原则也适用于那些以一般货物运价加或减一个百分比的等级运价。 不同地区不同的航空公司都有起码运费的规定。
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
最低运费是航空公司在考虑办理即使一笔很小的货物所产生的固定费用后所制订的。不管使用哪一种运价,运费都不能低于公布的起码运费。
但对特种货物运价则有时例外。
对此一般都在有关运价前标明一个特种号码,说明“一般起码运费不适用”。
食品及药品
所有可以吃的,含有液体的食品、含有粉末的食品和药物,都是属于敏感货的。
另外,食品只限干食而已,鲜食如蔬菜,水果等等是不能用快递空运安排的哦!
常见商品:零食,干果,面粉,奶粉,药丸,药水,饮料,香水
但这里指的粉状敏感货是指各种颜色的粉末,白色的粉末则是违禁品哦!
国际空运中的特种货物是指在航空运输中的收运、储存、保管、运输以及货物交付过程中,因货物本身的性质、价值或者重量等条件、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满足特殊运输条件的货物。航空特种货物包括:在航空货物运输中,常见的特种货物有:私人物品(五人陪伴行李)、超大货超重货物、贵重货物(贵货)、具有强烈气味的货物、危险货物(危品)、鲜活易腐货物、湿潮货,战备物资等以上就是航空特种货物的种类。
1、在温度摄氏75度、48小时内能够自燃或分解的爆炸品。
2、既含氯酸盐又含铵盐的爆炸品。
3、含有氯酸盐与磷的混合物的爆炸品
4、对机械振动极为敏感的固体爆炸品。
5、对机械振动比较敏感的液体爆炸品。
6、在正常航空运输条件下易产生危险的热量或气体的任何物品。
7、经测验证明,具有爆炸性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即按危险品分类程序要求其包装件用爆炸品标签,以作为次要危险性标签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
1.分情况,如果是未试机的发动机,内表面不含易燃液体可做不受限货物运输。如果是试过机,含易燃液体的设备在空运领域都归为危险品,这是IATA DGR规定。
2.发动机不带电,但是发动机带磁性的,所以属于敏感品,如果小点的还能走,太大了就需要消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