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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空的规定,公务舱可以随身带两件物品,每件不得超过10公斤;其他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且不得超过5公斤。托运行李的免费行李额客票上都有注明,按规定的免费行李额携带即可。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中国四川航空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行李运输规则:
1.不占座位的婴儿旅客可免费托运1件行李,重量不超过10千克(22磅),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45英寸),并可免费托运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
2.团队旅客免费行李额与散客的标准一致。
3.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所购舱位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4.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旅客国内客票与国际客票分离使用的(即国内航段非国际票证的连续客票),则不构成国际运输国内航段,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应分别按各航段适用的国内、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执行。
5.购买混合等级客票的旅客,其免费行李额按各该航段级别规定的免费行李额分别计算。
6.旅客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照新购票的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照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7.航程出现中途分程时,全航程行李额应按可享受的较高免费行李额予以执行。
8.当主航段的航班是川航代码共享航班时,免费行李额按实际承运方规则执行。
9.特殊旅客类型,如留学生、劳工、海员等的免费行李额标准参照相应运价规则执行。
川航国内航班允许托运不超过45千克(100磅)的行李。
1、托运行李的重量限制:
对于涉及英国或英联邦国家(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航线,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千克(70磅)。
其他航线,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100磅)。
超过上述重量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2、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
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无明确规定的,单件托运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300厘米(118英寸)。
超过上述体积限制的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1)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公务舱旅客为40 公斤,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2)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3)旅客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照新购票的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照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4)旅客使用国际票证的连续客票,且国内航段实际承运人为川航时,应视为构成国际运输国内航段,其免费行李额按国际航线适用的行李运输规则执行。
川航对行李的规定: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一般折叠的婴儿车绝对可以带进行机舱。可以在机舱门口交付托运,而且可以要求到达目的地后在机舱门口提取。
川航限定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持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
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三边分别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不超过 5 公斤。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川航空的规定,公务舱可以随身带两件物品,每件不得超过10公斤;其他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且不得超过5公斤。托运行李的免费行李额客票上都有注明,按规定的免费行李额携带即可。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中国四川航空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