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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当然没有啊,提单上的姓名需要提货人带身份证原件提货,而且不能有错别字,哪怕是音同字不同都不行。
空运提单基本上不会出现不记名提单的。如果不记录的情况下又如何进行货物的配置呢?这个对工作的严谨性肯定是行不通的。
收货人是怎么写的,如果是公司名那就带公司介绍信同前去提货人员身份证前去提货,如果是人名,就带本人身份证同前去提货人身份证提货,当然空运会有提货费用产生,一般国内机场提货费在0.2-0.3元每公斤,最底5元,如果是代理公司提货在0.45-0.5元之间,最底15-20元。
DHL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由于只有凭提单才能提取货物,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在FOB、CFR条件下,提单具有重要的意义,被认为是货物的代表和象征。
然而,因为一票货物只能签发一套提单,而提单同时又是可以转让的单据,所以提单一旦遗失,对外贸业务的开展影响极大,可能导致卖方无法结汇,买方无法提货。
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增长,这种丢失的情况近来在外贸公司中不断发生。
海运提单一般在船开后3-4天就能拿到;空运提单随货传递的。
两者的区别:海运提单可以视为有价证券,而空运提单只能视为运输的凭证。在客户提货操作中,除非电放提单,否则客户只能凭正本提单办理提货手续。而空运运单是随货传递的,货到目的空港,航空公司即通知收货人提货。也就是说,货上飞机卖方基本上放货了。
海运正本提单是开船之后才会出来的,不可能随货通行的,而且海运提单是货物凭证,没收到货款一般是不会轻易给收货人的。空运的提单,不是无权凭证,是类似货物收据,意思是航空公司接收了你这批货物,是货物到港后给到发货人的,即空运提单的发货人联,收货人不会很在意一定要收到这个正本的空运提单的
1.始发站机场:需填写IATA统一制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这一栏应和11栏相一致。
1A:IATA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
1B:运单号。
2.发货人姓名、住址:填写发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系方法。
3.发货人账号:必要时填写。
4.收货人姓名、住址:应填写收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单不可转让,因此“凭指示”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
5.收货人账号:同3栏一样只在必要时填写。
6.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
7.代理人的IATA代号。
8.代理人账号。
9.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这里的始发站应与1栏填写的一致。
10.支付信息: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11A(C、E).去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代码。
11B(D、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12.货币(Currency):填入ISO货币代码。
13.收费代号:支付方式。
14.运费及声明价值费: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collect)。如预付在14A中填入“*”,否则填在14B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15.其它费用(Other):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16.运输声明价值:在此栏填入发货人要求的用于运输的声明价值。如果发货人不要求声明价值,则填入“NVD(Novaluedeclared)”。
17. 海关 声明价值:发货人在此填入对海关的声明价值,或者填入“NCV(Nocustomsvaluation)”,表明没有声明价值。